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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014-06-10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指挥协调组:作为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领导决策和处置工作。

总指挥:匡国柱、郭玉铸

员:杨斌、张明君、沈海龙、宋辉、各分院正副院长、各部门主任

(二)信息联络组

长:王战

员:崔宝、王辉

(三)紧急处置组

长:王大军(安全保障)、崔羽(后勤保障)

员:安平、韩仁全、校卫队队员、王浩、维修中心人员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孙云海

组员:田叶胜、任大鹏、辅导教师、涉事单位负责人

(五)医疗救护组

组长:孙旭东

组员:门诊部全体成员、汤兴龙、车队人员

二、应急处理的原则

1.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和处理原则

在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应急机构各成员要以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实施救助和处理为原则,一定要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

2.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原则

重大火灾事故或其它可能会危害到群体生命安全的事故,一定要首先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决定第一时间打开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紧急疏散。

3.及时报告原则

出现各种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学院总值班室报告,并向安全保卫部和学生工作部(涉及学生时)报告,在报告时要尽量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目前事故的状态等情况。

4.重大事故报警原则

在出现特别重大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的事故时,如火灾无力及时扑灭,学生重大疾病或伤害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救助等相关部门(如119120110等)拨打报警、急救电话。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详见附件1

(二)突发治安类事件(详见附件2

(三)突发火灾、自然灾害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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