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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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经费和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4-06-06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规范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与针对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内部的教育教学研究基金和其他教育教学科研项目。

一、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遵循科学管理、节约使用、注重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属课题研究的开支,不能从资助费中支出。

二、教育教学项目经费开支

1. 课题资助经费用于开支实验费、分析费、文献检索费、差旅费(不能超出课题资助经费的二分之一)、打印费、资料费、版面费、评审费、调研费、培训费、会议费(注册费)、印刷费、课题项目鉴定费、课件上网费、专用仪器、办公用品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等。所有经费开支须经课题所在部门(分院、部、中心)负责人和教学研究部审批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2. 报销资料费前,需将所购资料带到学院图书馆办理登记、存馆手续后,经办理人在发票上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如需使用该资料,应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报销专用仪器购置费前,需经学院后勤保障部验收、办理登记、存档手续后,经办理人在发票上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如需使用该仪器,应按规定履行借用手续。

3. 以上开支,需以国家正式发票为依据,否则不予以报销(帐)。

三、对于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和其他类似建设项目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实行,主要用于教材、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和教学网络资源建设

以上项目经费的管理权在教学研究部,由教学研究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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