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实践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
第二条:主要职责
1、每天坚持按时打扫实验室卫生。中午一小时、晚上一小时。
2、每次打扫前,到管理人处签到,打扫结束后,到管理人处签离。要据实记录时间,杜绝代签、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彻底清扫实验室内死角,包括擦窗台、拖地面、清理实验桌之间缝隙等。
4、按照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协助各实验室管理教师进行日常实验室管理。
5、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防火、防盗,消除安全隐患。关门前要关窗、关水、关电。
第三条:注意事项
1、严禁在实验室打游戏、聊QQ、看电影、安装与实验教学无关的软件等。
2、严禁在实验室抽烟、吃饭等。
3、严禁在任何时候带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实验室内设备。
4、严禁挪用实验室任何设备。
5、严禁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实验室上网等活动。
6、严禁将实验室钥匙借与他人。
7、出现以上违纪情况者将直接撤销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分院。
8、督促并纠正上实验课同学的违纪行为。
9、由于本人疏忽、失职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完成工程实践中心统一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