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仪器设备进行内部分类、编号和入账。
中心依据学院资产总账按房间建立子账,制作和张贴实验台标签和物品标签。
2. 建立对账制度,做到账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中心负责对各实验室一个月进行一次账、物抽查;每学期结束前两周负责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对帐。工作人员有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按账点物,逐件移交。
3. 仪器分类、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4. 做好仪器设备防潮、防尘、防震、防压等工作。
5. 由学院购进或调拨的精密贵重仪器验收后,交由中心人员管理。
6. 一切仪器设备的借出,应先填写《仪器设备借用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对已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在《仪器设备借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归还时应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7. 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借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8. 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登记表》,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对于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同时填写《损坏待修仪器设备登记表》,对于维护情况要在《仪器设备故障维护记录本》上做好登记。